通俗解读:上交所IPO审核新规核心要点
一、关于“非全时研发人员”的认定——别想浑水摸鱼!
核心原则:研发人员认定要“实打实”,既要看“工时”也要看“干啥活”。
具体要求:
工时要求:50%是硬杠杠
怎么算:比如张三1月入职,当月工作20天,其中12天参与研发项目,研发工时占比60%(12/20),那这月张三算研发人员。
关键点:只看当期的实际工时占比,不管入职前或离职后的时间。
别想造假:工时记录要和日报、周报、会议记录等匹配,如果张三请假却填研发工时,直接露馅!
工作内容:挂羊头卖狗肉不行
例子:李四在研发部当保安,不算研发人员;王五在销售部但参与技术测试,研发工时达标就算。
重点核查:频繁调岗的员工(比如研发部→行政部→研发部),要查清真实工作内容。
企业要怎么做:
钉死考勤和工时记录:用OA系统同步考勤和工时,避免手工修改。
留痕留证据:研发会议签到表、项目进度邮件、测试报告签字等,随时备查。
合同和调岗要规范:劳动合同写明岗位职责,调岗需研发领导审批。
二、关于“产学研合作研发”——别让高校背锅!
核心原则:合作可以,但核心技术得是自己的,钱要花得明白。
审核四大关注点:
技术来源:权属必须干净
常见雷区:用高校教授的技术,但没签协议明确归属。一旦教授说这是他的“职务发明”,企业可能丢技术、丢IPO!
正确操作:签协议写明“技术归企业”,教授拿钱或分红,别扯皮。
自主研发能力:不能全靠外援
例子:企业号称有100项专利,但80项是跟高校合作的,审核会问:“你自己的人到底行不行?”
应对策略:合作项目之外,展示自有研发团队(学历、项目经验)、实验室设备和独立技术成果。
合规问题:别踩红线
教授兼职:高校老师在企业挂职,需经学校批准,否则算违规。
费用支付:给高校打钱要有合同、发票,别以“咨询费”名义塞红包。
费用合理性:一分钱一分货
反面教材:合作研发投入500万,但高校只派个研究生来打杂,明显不合理。
正面操作:按市场价付费,保留工作量证明(如实验记录、报告)。
企业要怎么做:
合作前签协议:权属、分工、费用白纸黑字写清楚。
定期披露进展:合作项目的阶段成果、资金使用明细,别等审核问才找资料。
自有技术储备:即使合作,也要有独立研发项目,证明“离了高校也能活”。
三、总结:企业IPO避坑指南
研发人员管理:工时算清楚、工作留痕迹、调岗要规范。
产学研合作:权属归自己、能力靠自己、花钱要透明。
一句话:少搞“纸上研发”,多干“实打实的技术活”,才能过审核!
2025 年首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新鲜出炉!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向业内发布《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2025 年第 1 期(总第 26 期)》。这份《审核动态》详细通报了上交所 2024 年在审核工作方面的整体情况,包括审核概况、自律监管实施概况,以及现场督导和现场检查的相关概况。
问题1【研发人员认定注意事项】对于非全时研发人员在进行研发人员认定时,应当如何把握?中介机构有哪些核查要求?
答:《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明确,对于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非全时研发人员,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原则上不应认定为研发人员。审核实践发现,部分发行人存在人员内部调岗、员工实际从事活动与工作关系所属部门不一致、将实习期等纳入工时统计等情形。对于上述情形,在进行研发人员认定时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对于在研发部门与生产等其他部门之间调岗、工作职能发生转换的人员,实质上是当期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应根据当期研发工时占比来认定是否属于研发人员,不能仅以期末为研发部门员工、专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认定为研发人员。
二是对于非全时研发人员的认定,主要从其实际从事工作的性质和工时占比判断,而不取决于其工作关系所属部门、期末是否从事研发活动等因素。在研发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中从事研发活动,且当期研发工时占比超过50%的人员可以认定为研发人员,但应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
三是对于当期研发工时占比,原则上应以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入职为起点。对于实习生或者一年内从发行人处离职后再入职的人员,实习期、前次在职时间等原则上不应纳入工时计算。
四是发行人应建立健全与研发人员认定、管理和工时统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并核查:研发人员全时与非全时分布是否符合行业特点;非全时研发人员是否真正从事研发活动、具备胜任能力并作出实际贡献,是否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填报工时是否与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匹配,工时计算是否准确;发行人工时统计、调岗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是否设计合理并运行有效,并对工时记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调岗审批、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等研发过程支持性单据进行核查验证。
研发人员认定注意事项及中介机构核查要点解析
一、非全时研发人员认定核心原则
1. 工时占比为核心标准
50%红线:既从事研发又参与非研发活动的员工,当期研发工时占比≥50%方可认定为研发人员,低于50%则排除。
动态评估:以“当期实际工作内容”为准,而非岗位名称或部门归属,避免因调岗、临时抽调导致误判。
2. 关键场景处理规则
部门调岗人员:若员工在研发与非研发部门间调岗,需按当期各岗位实际工时拆分计算(如研发部3个月+生产部3个月,则仅统计研发部期间的工时)。
跨职能人员:即使隶属研发部门,若实际承担销售支持、行政等工作,需剔除非研发工时。
短期/实习人员:实习生、离职再入职员工的前段经历不计入研发工时统计,仅以最近正式入职后时间为准。
二、企业内控建设要求
1.制度设计要点
工时记录系统:需建立数字化工时填报系统(如OA或ERP模块),按日/周记录员工研发与非研发活动时间,支持按项目、任务分类。
审批与稽核机制:设置部门负责人审核、随机抽查(如每月5%记录复核),确保数据真实性。
调岗管理流程:明确调岗申请、工作交接、工时重置等程序,留存调岗通知书、新岗位职责说明等文件。
2.支持性文档管理
过程证据:保存研发项目会议纪要、实验日志、代码提交记录等,佐证研发活动真实性。
成果关联:将工时记录与专利申报、技术文档、测试报告等产出挂钩,形成闭环验证。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应对策略
1. 核查程序清单
核查维度 |
具体方法 |
工时逻辑合理性 |
抽取10%研发人员,对比其工时记录与考勤数据、项目进度,计算偏差率(应<5%)。 |
岗位实质匹配 |
访谈部门负责人,核实员工实际工作内容;检查绩效考核目标是否包含研发指标。 |
内部控制有效性 |
穿行测试:从工时填报到审批全流程跟踪,检查系统权限、异常数据预警机制。 |
人员能力验证 |
抽查研发人员学历证书、专业资质,评估其是否具备对应研发领域的胜任能力。 |
2. 常见风险及整改建议
风险点1:研发工时填报与考勤记录冲突(如某员工填报研发工时8小时,但考勤显示当天参加销售会议)。
整改:完善系统强制关联功能(如会议签到自动扣除研发工时)。
风险点2:非全时人员占比畸高(如某传统制造企业研发人员中80%为非全时,与行业特性不符)。
整改:重新评估研发架构合理性,将高频跨部门人员调岗至专职岗位。
四、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1(科创板过会):某半导体企业将5名生产部工程师参与研发项目的时间按月拆分统计,仅将累计研发工时≥50%的3人计入研发人员,并通过项目周报交叉验证,获审核认可。
案例2(IPO被否):某生物医药企业将20名实习生计入研发人员,且无法提供正式劳动合同与工时记录,被认定为内控缺陷。
五、总结与建议
企业需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建立全周期、可追溯的研发人员管理体系:
1. 系统化:采用数字化工具实现工时精准统计,避免手工操作误差。
2. 动态化:按月/季度评估人员工作内容变化,及时调整认定结果。
3. 证据链:保留研发活动全流程文档,形成“工时-过程-成果”完整证据链。
4. 行业适配:结合行业特性设置研发人员结构(如软件企业全时人员占比通常≥70%),避免比例异常引发问询。
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监管问询风险,确保研发人员认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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