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村主任被判刑:强拆村民家 公款买4处房
来源:新京报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1-01-07

摘要:以山西晋中祁县乔家堡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原居委会主任乔俊川等人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在晋中市中级法院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乔俊川、乔旋、乔春景等人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乔俊川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其中,乔俊川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

      公开信息显示,乔俊川曾经任职的乔家堡社区(原乔家堡村)是著名景区乔家大院的所在地。2002年至2019年乔俊川担任村(居)委会主任时,乔家大院景区得到改扩建,乔家堡也随之进行了大规模老屋拆迁、村民安置。

       2020年12月8日,乔家堡社区的拆迁安置小区。新京报记者 张宇轩 摄

       法院认定,在此期间,乔俊川等人实施了50多起犯罪事实,包括寻衅滋事、故意伤人、非法占用农地等;其中近40起与乔家堡的拆迁、安置事宜相关,比如暴力强拆、私自将安置工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等。

2021年1月6日,乔俊川的一审辩护律师巩燕告诉新京报记者,乔俊川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年纪轻轻执掌乔家堡

       判决书显示,乔俊川生于1976年,大专文化程度。多名与乔俊川熟识的乔家堡社区居民告诉新京报记者,乔家家境贫苦,共有7个孩子,乔俊川是家中老幺。乔父很早过世,乔俊川年少时做过羊倌、在乔家大院景区卖过工艺品,后来开大货车做过煤炭运输生意,属于草根出身。

       2002年乔家堡村村委会换届时,26岁的乔俊川参加了村主任竞选。

      现年64岁的乔琦曾在乔俊川任内担任村委会副主任。他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早年间乔家大院景区有个停车场,属于村集体产业,收入归原乔家堡村村委会支配。

      乔琦称,乔俊川参选时抓住了这一点,承诺当选后将停车场收入分发给村民,每人每年300元。后来,乔俊川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这笔福利金也年年如数下发。与乔俊川熟识的村民杨宇向记者确认了上述消息。

      据祁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及多名村民介绍,2008年,已是村委会主任的乔俊川从其哥哥手中接任了原乔家堡村党支部书记一职。自此,乔俊川在村两委中书记、主任一肩挑。

      在乔家堡,乔家大院景区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大部分村民靠在景区内做生意谋生。尤其2006年电视剧《乔家大院》播出后,游客与日俱增。“原来的景区放不下这么多人,县里头就开始拆迁(扩建)。”乔琦说。

      起初,乔家大院只有在中堂一个景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08年7月,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旅公司”)注册成立,主要负责在中堂以外的乔家大院景区开发、经营。天眼查显示,2008年7月至2016年4月,乔俊川担任乔旅公司高管。

       此外,乔旅公司共有3家发起公司,其中一家为祁县乔家堡旅游景点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乔家堡景点公司”)。天眼查显示,乔家堡景点公司的最大股东也是乔俊川,多名历史股东为原乔家堡村村民;2008年7月至2016年1月,乔家堡景点公司持股乔旅公司。

      判决书显示,乔俊川当选原乔家堡村村委会主任后,以入股乔旅公司、管理乔家大院景区停车场等方式拉拢部分村两委干部,网罗李锦阳、李锦伟、胡毅等人进入村治安办工作,逐步培养自己的势力。2008年兼任村党支部书记后,乔俊川将栗俊才、李锦伟、王春燕等人安排到村委任职;此外,乔俊川还注册成立了多家公司,将乔旋、胡毅、李锦阳等人安插到相关公司工作。

     通过为上述人员发放工资、入股分红等方式,乔俊川“长期把持乔家堡村两委基层政权”,逐步形成了以乔俊川为首要分子,以乔旋、栗俊才、李锦伟等人为骨干,以胡毅、李锦阳、王春燕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旧村拆迁过程中暴力事件频发

      判决书显示,2006年底,祁县县委县政府启动乔家大院景区建设工程。乔家大院也从只有在中堂一处景观的景点,逐步扩建、复建为拥有在中堂、德兴堂、宁守堂、保元堂、乔家花园“四堂一园”格局的景区,总占地面积25600余平方米。

      据判决书,乔家大院景区的建设方案决定,由原乔家堡村村委会负责旧村拆迁和村民安置房建设,时任乔家堡村村委会主任乔俊川还担任了县拆迁指挥部副组长。多名原乔家堡村村民表示,因为上述原因,村里约600亩土地上的住宅、耕地等陆续拆迁、退耕。

      拆迁方面,村民们表示乔俊川主持拆迁时作风粗暴,暴力事件频发。特别是2017年春节前夕,拆迁进入最后限期,不少村民的房屋遭到强拆。在判决书认定的7起房屋强拆事件中,4起发生在2017年春节前的一周内。据拆迁队队长、被告人王春燕供述,乔俊川曾在2016年底召开过一次拆迁工作专题会,要求拆迁工作年前必须完成,“不论同意不同意,年前都必须拆掉”。

      乔家堡居民杜桂仙家的房子就是2017年农历腊月二十六被拆的。判决书显示,拆迁前,杜桂仙夫妇未与村委会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处房子位于乔家堡社区对面,如今乔家大院景区的围墙内,占地面积约半亩。

      据判决书中的杜桂仙陈述,2017年1月23日午后,乔俊川及其手下到杜家强拆。为阻止拆迁,杜桂仙及女儿、儿媳在屋顶与拆迁队对峙,双方互掷砖头。

      杜桂仙告诉新京报记者,双方对峙时,她的外孙还在屋里睡觉,她担心房子被拆后会把孩子砸到里面。想到此,杜桂仙走下屋顶把孩子抱出房间,之后,乔俊川的手下开着挖掘机拆掉了杜家的房子。

      判决书显示,多起强拆事件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除杜桂仙家以外,拆除村民王某生、梁某香家的房屋时均发生过暴力冲突,王某生与梁某香之子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村民乔某良、董某兵、闫某昌家被拆时,屋主反抗后被乔俊川手下强行拖离,随后房屋遭到强拆。

      2020年12月8日,村民乔某良家旧址,强拆后仅剩下一棵老槐树。新京报记者 张宇轩 摄

      2020年12月11日,祁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就上述问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原乔家堡村村委负责人乔俊川等人在征收安置过程中,存在宣传引导不到位、执行标准不一致、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导致社区居民相互攀比、索要巨额补偿,同时引发了信访和网络关注。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行,乔俊川等人已受到法律严惩。

     安置工程建设资金遭挪用

     除了强拆,乔家堡居民的拆迁后安置工作同样存在问题。

      据判决书中时任祁县县领导郝昭仁的证言,2011年,祁县县政府开始乔家大院的5A级景区创建,原乔家堡村的旧村拆迁安置工作由县政府安排、村委会统一负责。但旧村拆迁安置资金需求很大,县财政拨付不到位,相关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县政府与祁县信用联社沟通协调,让祁县信用联社对(原)乔家堡村拆迁安置工作予以贷款支持,贷款本息将由县政府归还。”

      郝昭仁所称的祁县信用联社,全名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祁县信用联社”),其于2020年4月更名为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乔俊川曾经供述,时任祁县县长李丁夫等人曾就拆迁安置资金短缺问题与祁县信用联社沟通,因原乔家堡村委会不具备贷款资格,“最终商议以乔家堡一些村干部、村民代表、乔家堡旅游景点有限公司职工的名义贷款,所贷款项用于拆迁安置”。

      据乔俊川供述,由于原乔家堡村村委会不能进行旧村安置工程的开发、建设,2009年,他和另一村民注册成立了祁县贯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贯川公司”),以代表村委会开发村民安置住宅小区等。

      2020年12月11日,贯川公司办公地已人去楼空。新京报记者 张宇轩 摄

      贯川公司会计闫丽英的证言显示,公司部分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是上述由村民从祁县信用联社贷出的款项。

      闫丽英表示,在乔俊川的授意下,她曾协助村民办理银行贷款,“他(乔俊川)和村里的村民打好招呼,让我带上村民去办理个人贷款,并把贷回来的钱记入贯川公司账务”。据闫丽英回忆,2010年至2014年,她一共协助32人次向祁县信用联社贷款,共计1.544亿元。

      判决书显示,县财政拨付和村民贷款的资金进入贯川公司后,并未全部用作原乔家堡村的拆迁安置工程。用乔琦的话说,村里的钱、公司的钱和乔俊川个人的钱分不清,是“一笔糊涂账”,“有的他(乔俊川)乱花了”。

      比如2011年,乔俊川将以村民个人名义办理的拆迁安置贷款出借给了上海金禹投资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施红锐,总共8笔、3880万元。2017年,施红锐因车祸意外身亡,这些借款的本息共计5596万元无法归还。

      除了上述3880万元资金,判决书还认定,2009年至2018年间,乔俊川共挪用贯川公司账上资金2317.95万元归其本人使用。至于具体用途,乔俊川供述称购买了宝马7系、沃尔沃等8辆汽车,以及太原等地的4处房产。此外,他还在乔家堡苗圃院建了一个1000平方米的鸽棚,买回100多只信鸽,用于饲养训练参赛;购买了8只成年藏獒、十几只小藏獒,以及安宫丸、玻璃工艺品、文玩核桃等。

      对于晋中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乔俊川表示不服。2021年1月6日,乔的一审辩护律师巩燕告诉新京报记者,乔俊川已提起上诉。

(文中乔琦、杨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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