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2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教育”)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80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147家,北交所过会33家)。
金智教育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施瑶、袁海峰。这是广发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此前,3月13日,广发证券保荐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日,广发证券保荐的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金智教育是国内领先的高校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以自主研发的基于私有云和公有云架构的智慧校园运营支撑平台产品、应用系统产品为基础,为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提供软件开发、SaaS服务、运维服务、系统集成等信息化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郭超、史鸣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4.09%、16.06%股权,并通过南京明德间接持有公司10.94%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1.09%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6年8月15日,郭超、史鸣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保持一致表决,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包括双方在南京明德股东会审议有关金智教育事项的议案时采取一致行动,保证南京明德(郭超、史鸣杰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作为公司股东,在向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与郭超、史鸣杰保持一致。如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以多数持股原则处理,即如对某一议案出现一方拟投同意票,一方拟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在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则双方均应按在公司持股多的一方的意见投票,协议有效期五年。2021年8月,郭超、史鸣杰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内容不变,协议有效期五年。
金智教育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拟募集资金57,700.00万元,计划用于基于混合云的智慧校园超融合平台建设项目、一体化智能教学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业务中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业务中台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7,531.04万元、49,164.78万元、45,495.24万元,其中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82.47%、77.75%、74.88%。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25,304.07万元、33,996.33万元、35,615.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24%、69.15%、78.28%。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政策、下游需求、老客户粘性、新客户开发、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直销收入占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且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核心竞争力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9,941.21万元、10,892.17万元、9,280.79万元,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398人、396人、320人,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13人、11人、10人。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均呈现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以及具体应对措施。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经营合规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因“今日校园”APP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分别收到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组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报。请发行人:(1)说明“今日校园”APP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况,未来是否有进一步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可能带来的影响;(2)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和效果,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今日校园”APP 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被有权部门通报并责令整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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