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企业培育工作。“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近年来,我国优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企业发展质量、影响能力等都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意见》要求,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分类制定完善遴选标准,选树“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标杆。健全梯度培育工作机制,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小巨人”等各类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
《意见》还从支持企业自身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提出了六项任务举措:加强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和开放;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对外开放合作。
《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措施,要求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优质企业培育基金。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支持投贷联动、投投联动,引导金融机构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支持。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博览财经首席经济师李宏图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企业不分大小,只要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成长性好,都是资本市场的优质企业。鉴于部分制造企业债务率较高的情况,当前应大力鼓励制造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股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降低杠杆率,大力支持创新型、高科技制造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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