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年来,创业板主要制度规则经受住市场检验,市场运行平稳,“增量+存量”改革成效显著。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和市场人士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市场生态发生积极变化,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满一年。
一年来,182家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累计首发募集资金1401.47亿元。截至2021年8月23日,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已达到1011家,总市值为13.15万亿元。
一年来,创业板主要制度规则经受住市场检验,市场运行平稳,“增量+存量”改革成效显著。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和市场人士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市场生态发生积极变化,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注册制激发创业板新活力
代表创业板市场优质核心资产的创业板指近一年多来展现出很高的成长性:2020年,创业板指涨幅达64.96%;今年以来,创业板指在市场震荡中仍保持涨势,截至2021年8月23日,创业板指年内累计上涨11.04%。
在指数明显上涨的同时,创业板成交额也持续放大。同花顺数据显示,7月下旬以来,创业板市场的成交金额占AB股总成交金额的比重数次创下新高,7月30日,创业板成交额占比达到26.40%,创历史新高。从绝对成交金额来看,7月20日以来的25个交易日里,有17个交易日创业板成交额在3000亿元以上,8月2日创下3675.17亿元的新高。
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严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绩,过去一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大幅提升,创业板指在过去一年的表现也引领整个市场指数,实实在在地为投资者带来了收益,体现了它的投资价值。”
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8月20日,创业板1011家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累计6595.52亿元;359家公司共实施474单再融资方案,累计募集资金4515.44亿元。股权融资金额合计超万亿元,资金直接投向创新创业领域,进一步推动新经济发展。
作为注册制下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栋表示,狄耐克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创业板注册制的改革,加快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进程,得益于注册制公开、透明、高效、规则明确的审核机制,以及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良好的表现。在上市的过程中,公司明确了发展方向、完善了公司治理、实现了规范运作的发展过程。
国金证券总裁助理、国金证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总经理任鹏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有效发挥直接融资功能,为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作出积极贡献。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教授施东辉也表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后,股票发行的数量、节奏、价格均由市场来决定,有利于形成资本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引导资本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突破千家,这既是创业板长期发展的积淀,更是注册制改革带来的动能和活力。
注册制改革成色尽显
设立多元化上市标准,简化发行条件,完善再融资与并购重组服务体系,优化股权激励政策环境……一系列改革成果斐然,注册制理念渐入人心。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试点后,新股发行迈向常态化。截至2021年8月20日,深交所共受理727家企业的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已有182家公司成功登陆创业板。施东辉表示,创业板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审核理念,坚持审核阳光化、电子化,扎实推进发行上市审核标准、审核进程、审核结果、监管措施“四个公开”,将科技监管贯穿发行上市审核过程始终。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在持续优化中不断推进发行定价市场化,IPO发行市盈率出现分化,定价基本面化趋势日渐明显。机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13日,创业板注册制IPO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8.44倍,其中,发行市盈率在40倍以上企业占比14.53%,发行市盈率在20倍以下的企业占比35.20%。
中信建投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吕晓峰表示,注册制下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机制,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让机构投资者在定价过程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有利于甄别出更有价值的企业。华泰联合证券执委会委员、投行业务负责人唐松华表示,从发行定价来看,创业板市场化定价改革打破了过往新股定价一刀切的模式,不同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情况、企业发展情况等诸多因素获得了差异化的估值定价水平。
改革后的创业板再融资制度也切实提升了股权融资效率。数据显示,注册制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8月20日,深交所共受理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申请362家次,248家次再融资已注册生效,拟募集资金2370.49亿元,其中170家实施完成,实际融资1638.88亿元。
亿纬锂能公司董秘办表示,创业板再融资的政策变化有其合理性,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首先,再融资新规解除了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一些繁重枷锁,有利于上市公司今后做大做强,进而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从政策初衷来看,把真正定价权和决策权交给市场,降低定增投资方面的不确定性,提升投资者参与定增的热情,改善上市公司生存环境,对广大创业板的科技类公司而言,融资便捷后更能加大科研投入,后续更能增厚公司业绩,最终实现科技强国、技术造富。
回望一年来的改革实践,任鹏表示,创业板注册制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一方面体现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另一方面统筹推进了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创业板与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为全市场注册制奠定基础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向更深层次迈进。
8月20日,深交所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
今年的深交所总经理工作报告指出,将全力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坚守创业板定位,研究推进未盈利企业上市制度,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深市主板和创业板差异化发展优势,提升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支持更多优质公司上市发展。
当前,注册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推进期。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为资本市场全面实行注册制奠定基础,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创业板作为创新成长企业的存量市场,其结合板块特色及优势推进注册制改革,示范效应更为强烈,为注册制推广至其他存量板块积累经验。”国信证券副总裁谌传立说。
严弘表示,创业板进一步深化改革,很重要的一点是市场定价机制和价值发现功能。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减少或者杜绝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需要特别关注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合法合规意识,“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特别是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应该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同时,中介机构在市场定价方面应该具有专业性,定价不合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中介机构则没有尽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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