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添活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0-12-09

摘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政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地区、各部门也发挥合力,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数量由151项减至131项,取消各地自行编制的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差别化的企业信用监管措施,扩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覆盖面。此外,注重以数字技术赋能政务服务,基本建成国家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体系。


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过去两年中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由78名提升至31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革步伐最快、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列。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需要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市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政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地区、各部门也发挥合力,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数量由151项减至131项,取消各地自行编制的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差别化的企业信用监管措施,扩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覆盖面。此外,注重以数字技术赋能政务服务,基本建成国家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体系。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1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为优化营商环境颁行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北京、上海等16个省市颁布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走向政策落地全面开花的新阶段。11月,《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25条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我国逐步形成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干,各类政策文件为补充,地方条例为支干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体系。

三是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对标世界前沿与国际标准,在知识产权保护、放宽市场准入、自贸区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为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契合时代要求的制度保障。持续放宽外资准入,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分别减至40条和37条,大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下一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从三个方面重点施策。

首先,突破改革瓶颈,培育催化经济增长新动能。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坚持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应继续锐意改革,优化促进创新的体制环境,加强产权保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亲清”融合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惠企惠民政策的精准落地,充分释放内需的巨大潜力。

其次,定位国际一流,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正式签署,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带来新的历史机遇,也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带来新的挑战。下一步改革需定位高远,以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提高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一步从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出发,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同时,注重区域合作与共享共建,优化区域整体营商环境。

再次,注重先行先试,开拓优化营商环境新思路。下一步需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营商环境的创新优化。大力支持地方探索创新,鼓励从地方实际出发,对标最佳实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改革。可通过综合授权等方式,给地方提供政策与制度支持,帮助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创新举措,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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