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部要求地方上报2021年新增专项债资金需求,资金投向领域等基本维持去年政策,但加大对住房租赁支持。超3万亿元专项债将要下达。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处了解到,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各省市在2月21日前上报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实际上,去年10月份之后不少省份已经提前做好今年专项债申报工作,要求市县申报2021年专项债资金需求。
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规模庞大,去年高达3.75万亿元,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备受市场关注。机构普遍预计,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超过3万亿元,有望与去年资金规模相当。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如果专项债准备工作顺利,按照此前全国人大的授权,财政部有可能在全国两会前将部分新增专项债额度提前下达地方。
上述通知明确了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温来成表示,今年专项债资金投向与去年基本相同,略微有些调整。
今年新增专项债投向九大领域,分别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城乡电网等能源领域、农林水利领域、生态环保领域、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领域、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部曾鼓励地方将新增专项债资金优先用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去年国务院曾明确要求新增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上述通知称,今年新增专项债资金不安排除了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其中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此次新增专项债允许投向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储备项目,正是落实上述会议精神。一般性房地产项目不在专项债资金支持之列,但在建收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继续得到支持。
温来成表示,今年新增专项债资金投向,一方面坚持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也支持了租赁住房市场发展。
去年2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不过上述通知在今年申报新增专项债资金申报范围中,并未提及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根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3万多亿元新增专项债资金除了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外,用于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以及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约占8成,用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能源、冷链物流等领域约占2成。
为了充分发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去年财政部允许各省将不超过25%的专项债资金可做项目资本金,投向国务院确定的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等10个领域。今年上述通知维持了上述政策不变。
据统计,去年共有2840亿元专项债被用作项目资本金,占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的8%。10大领域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专项债做资本金规模最大。
上述通知重申了,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决不能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投资规模而不顾项目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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