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坚持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双轮驱动”。一方面,启动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准备分三个阶段、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目前,4300多家上市公司已经完成自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已顺利结束,企业通过自查深化了对公司治理的认识,也发现了一些治理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了基础。
对于有的上市公司还存在内控不规范、财务造假、“蹭热点”“炒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郭瑞明称,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继续着力做好“五个抓”:抓机制、抓重点、抓落实、抓防控、抓保障。
郭瑞明是在9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作出的上述表述。他表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印发以来,监管部门细化任务、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初步构建了提质工作的新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双轮驱动”。一方面,启动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准备分三个阶段、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目前,4300多家上市公司已经完成自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已顺利结束,企业通过自查深化了对公司治理的认识,也发现了一些治理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完善了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全面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提高并购重组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优化和调整注册制下审核机制和审核标准,从严监管“三高”并购,并购重组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得到大幅优化。近两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规模虽然略有下降,但总体上仍保持了较高的活跃度。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1467单,交易金额6839亿元,规模继续位居世界前列。从交易结构看,上下游、同行业整合占据主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高溢价、跨界重组逐步减少,助推了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者因企业重组失败带来的投资损失和风险。
三是着力健全退出机制。去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证监会和交易所严格贯彻落实,借鉴两创板块改革经验,在全市场实施退市制度改革,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强退市监管、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交易所修订发布了退市新规。今年上半年,已有17家上市公司因触及面值退市、财务退市指标被强制退市,6家上市公司通过出清式资产置换、主动退市等方式退出,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正在加速形成,投资者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限期解决突出问题。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限期“清欠解保”,从严打击未整改以及新发生的占用担保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的违法线索发现处理机制。经过各方努力,一部分上市公司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通过现金偿还、协议解除、诉讼免责等方式解决了问题,有效保护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针对股票质押风险,近两年来,证监会在国务院金融委的领导下,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工作。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得到实质性缓释,高比例质押公司家数较最高峰时下降约六成,质押融资余额下降超1/3。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证监会与相关单位协作,推动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修订发布《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实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不断健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追责、民事赔偿、诚信惩戒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切实加大市场违法成本。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等各类主体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戒,2020年和今年上半年新增信息披露立案案件100余件。今年7月,中办、国办公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为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是推动形成强大合力。近一年来,证监会组织召开18个中央部委参加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会议,推动相关部委确立了100余项具体落实举措。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配套文件,细化落实《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大力组织开展各种专题培训,增强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主体责任意识。
“目前,上市公司群体具备一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但是,距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及投资者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还存在内控不规范、治理机制失效、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少数公司还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甚至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蹭热点’、‘炒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郭瑞明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意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机制,夯实制度基础。推动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推进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力争完善基础性制度、解决规则多杂散乱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二是抓重点,规范公司治理。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在第一阶段公司自查、系统摸排公司治理实际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整改、研究完善治理规则、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培训,促进上市公司形成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架构。
三是抓落实,加强退市监管。严格执行退市新规,推动退市制度改革方案落地实施,加快出清无主业、无经营的“僵尸公司、空壳公司”,严厉打击违法“保壳”行为,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确保“退得稳、退得下”。
四是抓防控,坚守风险底线。继续巩固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成效,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加强场内场外一致性监管。持续化解存量上市公司风险,压实公司主体责任,支持上市公司依法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
五是抓保障,强化监管执法。坚决贯彻“零容忍”方针,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犯罪行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坚持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惩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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