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银行批准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筹)”和“北京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谈及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意义,人民银行表示,实质控制多类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补齐金融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动非金融企业有效隔离金融与实业,防范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金融股权集中统一管理,促进规范可持续发展。
人民银行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依规开展已受理企业的审批工作,稳妥有序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
筹建方式不同
国务院在2020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人民银行也同步颁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对金控公司实施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其中,《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在我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此次宣布的消息中,中信金控带“筹”字,北京金控则没有。据了解,这是由于两家金控公司的筹建方式不同。中信采取“小金控”模式,在集团内部新设立金控公司,未来再将金融股权划转到金控公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北京金控则采取“大金控”模式,进行整体申设。按照《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如果企业集团内的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达到或超过85%的,可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北京金控符合“大金控”模式的要求。
对于获批国内首批金控公司牌照,中信集团表示,将全力推动中信金控(筹)的稳健运营,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丰富和完善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北京金控集团表示,将在落实监管要求上强化担当,在牌照布局优化上率先探索,在激发联动创新上奋勇前进,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
实施穿透监管
据介绍,人民银行将依法依规开展已受理企业的审批工作,包括光大集团、招融投资和万向控股。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共受理过5家机构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涵盖了央企、地方金控集团、民营企业等。
同时,金融控股公司设立后,人民银行将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以并表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全面、持续、穿透监管,推动其保持资本充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隔离,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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