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试点加速落地
来源:第一财经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2-06-21

个人养老金试点加速落地,这四大配套文件将密集出台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在部分城市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目前,与个人养老金落地相关的四大配套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第一财经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由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的个人养老金的四个配套文件是国务院文件的进一步细化,将明确制度规则,让参加各方清楚明白,有章可循。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下称“宣传提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投资者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宣传提纲提出,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是我国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目的。个人养老金遵循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基本原则。

  相关配套文件陆续出台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标志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诞生。这一意见是一个政策框架性的文件,制度要落地实施还需要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首要的是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第一财经了解到,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四个配套文件分别是由人社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牵头制定的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由银保监会制定的相关产品管理要求,以及由证监会制定的投资公募基金的相关制度规则等。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曾表示,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规程和参与标准,不仅让参加人看得懂、会操作,也让市场机构更加充分了解规则,积极参加。

  从宣传提纲公布的政策要点来看,个人养老金的配套文件会注重操作简便性和实效性。按照意见要求,坚持以账户制为核心,简化信息运转流程,方便参加人员,确保实现补充养老功能。同时也会注重维护金融市场规则,在资金账户开立渠道、确定参与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不对金融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制定的一个理念是维持市场的公平,个人养老金是一个新的制度,许多金融机构希望借助制度来做大规模,拥有更多的客户,因此在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过程中,是充分尊重现有金融市场生态的。

  宣传提纲提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由参加人自主选择。

  需要提醒参加人的一点是,个人养老金的市场性决定了投资品种由参保人自主决定,市场有风险,个人养老金的投资风险是完全由个人承担。

  宣传提纲明确,个人养老金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试行1年后,再逐步推开。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个人养老金涉及部门多,需要通过选择部分城市先行,检验具体操作流程并完善,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永勇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可以考虑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城市金融发展等方面因素,选择几个档次的城市进行试点。

  增加一份养老保障

  宣传提纲提出,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保险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保险渠道,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引导人们及早谋划和为未来老年生活做储备,有利于通过制度安排,切实提高老年收入水平,更好保障老年生活的需要。

  国家金融与实验发展研究室15日发布的名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推动第三支柱建设》报告称,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深远影响体现为两方面:一是优化养老金结构。我国第一支柱承担养老责任过重过大,且难以通过增加缴费率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缺口状况;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发展恰逢其时,缴费额和给付额挂钩,具有激励相容的特点,有利于提高养老金制度参与率。二是优化金融结构。从国际经验看,个人养老金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强大助力。

  报告称,2021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4.2%,老龄化加深本应提高缴费率,但我国将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率由20%减为16%,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面临困局,部分地区收支压力加大。

  泰康保险集团与明德丰怡精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发布《长寿时代筹资模式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从个人积累的角度提出养老储备的重要性。随着老龄化的深入和长寿时代到来,老龄人口进一步增长,劳动人口减少,老年人抚养比将快速提升,国家财政压力将持续增加,公共养老金和医疗保障体系也将长期承压,预计个人将承担更多医疗、养老的筹资压力。

  “因此,个人需要寻找更有效率的筹资模式,以平衡长寿时代社会保障支出整体减少和不断扩大的个人养老、医疗服务 资金需求,弥合长寿时代下被放大的收支缺口。”白皮书称。

  上述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希望参加人增加四方面的获得感,一是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二是通过制度性安排,增加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三是通过账户的封闭运行,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助力个人理性规划;四是建立起优质的金融产品。

  《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推动第三支柱建设》报告预测,第三支柱落地之后,大金融行业将迎来共享发展机会,预计只有月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上的居民才能够享受个人养老金每月1000元的税收优惠政策。假设全国月收入10000元以上人口规模为2000万人(约占总人口1.42%),其中愿意参与个人养老金的人口占比分别为40%、50%和60%,那么将带来每年960亿~1440亿元资管行业的增量资金。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首席投资官丁振寰此前在一场研讨会上曾表示,税收优惠制度的设计对于个人养老金发展非常重要,目前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只有五六千万,不缴税的人并不完全是真正的收入低,如何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第三支柱中是配套政策应该重视的一个问题。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认为,与第一、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具有去中心化、独立性、精算中性等制度属性,理论上可覆盖所有人群。为了拓宽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可适时取消参加范围限制,为新经济、新就业形态中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创造条件,从而使其成为养老金体系中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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