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ST恒康公告收到深交所对于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针对公司日前披露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其连续多年盈利状况不佳、未决诉讼损失及负债计提是否完整、净利润与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是否合规等问题进行详细披露。
首先,深交所关注到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问题。年报显示,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年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深交所注意到,公司在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5224.38万元,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为-4723.58 万元。就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生产经营、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连续多年盈利状况不佳的原因。
在盈利能力问题上,交易所还关注到公司关于2020年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针对公司“已采取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的说法,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相关经营业绩,评价相关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后续拟采取的措施,并说明公司为消除风险警示所采取的具体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其次,年报显示,公司共涉及重大诉讼(仲裁)16 件,其中8件未形成预计负债;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1.53亿元,涉及未决诉讼6件,年内相应计提赔偿支出1.31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上述案件背景和相关会计处理情况,说明有关科目确认期间、确认金额、后续计量是否准确,损失及负债计提是否完整。
另外,深交所还关注到公司净利润与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问询函指出,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5224.38 万元,同比上升97.9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亿元,同比减少48.35%。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按主要科目科目定量分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并说明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的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就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情况、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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