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常山药业表示将努力规范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证券网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0-12-29

摘要:常山药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常山药业2018-28号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信披违规,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和董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

  回溯事件,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对产品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的市场空间进行了预测。“枸橼酸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ED)。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认为,公司披露的28号公告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常山药业直接对第三方的研究数据进行部分援引,没有披露信息来源及充分揭示市场风险,使信息处于不准确、不完整的状态,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九条,应当认定为误导性陈述。

对此,常山药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努力规范信息披露,同时强抓机遇。目前,公司的肝素制剂带量采购拔头筹,新药艾本那肽三期进程加速,牛源肝素取得HALAL认证。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低分子肝素制剂逐渐开始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山西开始试水依诺肝素集采后,山东和河南也陆续将依诺肝素和那曲肝素两个品种分别纳入集采范围。常山药业在山西、山东、河南连续中标,且山西、河南为独家中标。同时,公司抓住国外疫情防控对肝素产品需求增加的有利态势,于4月成立了制剂出口部,积极推动肝素制剂的出口和国外注册,先后于南美、亚洲、欧洲、非洲等多国进行注册申报,补强公司肝素制剂出口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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