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值七千多亿的中石油,为何被社保缴纳人数仅1人的公司取而代之。呈和科技将于1月19日科创板IPO上会,它将对这些疑惑进行解答。据了解,呈和科技主要为制造高性能树脂材料与改性塑料的企业提供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包括成核剂、合成水滑石以及NDO复合助剂等。
实控人代支533.21万元
据了解,呈和科技主要为制造高性能树脂材料与改性塑料的企业提供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包括成核剂、合成水滑石以及NDO复合助剂等。
从股权结构来看,呈和科技实控人为赵文林,其目前控制着呈和科技51.05%的股权。
2016年8月,呈和科技在新三板挂牌,之后于2018年3月终止挂牌。
值得一提的是,呈和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期间部分事项未进行披露,相应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违反了新三板相关规定,呈和科技存在被股转公司处以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具体来看,赵文林在2016年和2017年通过个人卡代呈和科技支付奖金和报销费用合计533.21万元。另外,呈和科技在2017年还存在通过员工个人卡向其他员工支付报销费用的情形。
这么做的好处是使呈和科技期间费用降低,从而虚增净利润。
代垫费用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对此,呈和科技在上交所问询回复函中表示,上述不规范情形已整改完毕,报告期内实控人代付的费用已经完整、准确地计入相应期间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由实控人代付薪酬所产生的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已完成补缴。
有意思的是,呈和科技在上交所问询回复函中表示相关金额占比较低,但这一数据是用2017年的“代缴”相关数据对比整个报告期三年半的数据。
另外,呈和科技2017年归母净利润仅为3848.57万元,其新三板公告显示,公司2015年和2016年归母净利润更是只有1803.61万元和2664.14万元。
IPO日报初步计算,如果按年份影响来看,其中2015年的影响比例高达11.12%,远高于呈和科技在上交所问询回复函中“轻描淡写”的0.39%占比。
费用归属摘要,数据来源:上交所问询回复函
中国石油被“1人公司”取代
呈和科技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4亿元、3.04亿元、3.92亿元、2.1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48.57万元、5564.29万元、8927.69万元、5393.87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呈和科技第一大客户均为中国石化,相关销售金额分别为3846.29万元、5141.26万元、5400.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87%、16.89%、13.77%。
呈和科技第一大供应商则是中国石油,相关采购金额分别为2029.61万元、1829.52万元、4687.18万元,占总采购额比例分别为16.72%、10.41%、22.4%。
这就形成呈和科技“一手中国石化、一手中国石油”的局面。
不过,这种局面在2020年上半年被打破。虽然呈和科技第一大客户仍为中国石化,但中国石油却没有进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单。
取代中国石油成为呈和科技第一大供应商的公司是上海雍得化工有限公司,相关采购金额为3096.71万元,占呈和科技2020年上半年总采购额比例的32.28%。
而天眼查显示,上海雍得化工有限公司早于2012年07月成立,但其2017年至2019年年报中的社保缴纳人数均只有1人,是一家体量明显小于中国石油的企业。
上海雍得化工有限公司社保摘要,数据来源:天眼查
竞争对手“纠缠”
除了上述问题,呈和科技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率有些偏低。
报告期内,呈和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906.2万元、1280.69万元、1579.38万元以及871.26万元。而截至2021年1月14日,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上半年研发费用的中位数为2304.91万元,平均数为6287.1万元,均比呈和科技的871.26万元高不少。
研发费用率方面,呈和科技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4%、4.21%、4.03%、4.09%。而截至2021年1月14日,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上半年研发费用率的中位数为9.51%,是呈和科技的2.33倍。
关于研发费用率偏低,呈和科技在上会稿中表示,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技术,现有核心技术团队可满足技术升级研发需要,且公司新产品开发由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共同完成,因此公司专职的研发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研发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低。
但值得注意的是,呈和科技上会稿中发明专利仅有29项,而它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远超这个数量。比如美利肯、艾迪科、新日本理化、协和化学、堺化学的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为5000项以上、3000项以上、500项以上、100项以上、200项以上。
同行业可比公司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对比,数据来源:上会稿
专利数量的落后,使得呈和科技多次遭遇竞争对手的专利“纠缠”。
以专利数量最多的美利肯为例。早在2013年3月,美利肯就对呈和科技的NA-2产品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要求呈和科技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美利肯损失1800万元。2015年11月,呈和科技与美利肯达成了和解,美利肯撤回了前述诉讼请求,且双方约定由公司为美利肯有偿提供加工服务。
但美利肯的“纠缠”并未结束。2020年7月29日,美利肯将呈和科技作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美利肯认为呈和科技制造、销售的型号为NA4008的成核剂和型号为1015的复合助剂侵犯了其第 ZL201180068470.6 号专利,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呈和科技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前述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呈和科技承担其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500万元。
目前,呈和科技尚未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转送的起诉文件,但该案件已经立案。
关于竞争对手专利较多,公司未来是否还会陷入专利诉讼等问题,IPO日报向呈和科技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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