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渠道手续费拟将下调!已有部分银行与险企签约,坚决杜绝银保“小账”行为
近年来,银保渠道保费收入的不断攀升,为保险公司立下汗马功劳。但是,在银保渠道“繁荣兴旺”的背后,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佣金水平也在快速升高,不仅在无形中增加了其负债成本,更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针对该问题,保险业近期进行了同业交流,希望推动银行佣金水平合理化发展,实现双方长远合作。
目前已有银行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有关银保渠道手续费调降的签约,且部分银行已接受了签约协议。
银保渠道手续费拟将下调,
已有部分银行与险企签约
长期以来,作为人身险主力渠道之一,银保业务已经成为部分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但与此同时,面对业内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佣金水平也“水涨船高”,特别是中小型保险公司为保住规模,不得不加入提升相关费用的比拼当中,为公司带来愈发沉重的负债成本负担。
从保险公司总保费看,其包含净保费、附加保费等。在银保渠道中,附加费用则包含保险公司给银行的佣金、银保专管员合理薪酬、培训费用、固定成本分摊等。
针对银保渠道佣金水平不断攀升的问题,近期,保险业进行了同业交流,大部分保险公司集体商讨出了银行佣金的合理水平,希望能够推动佣金水平合理化发展,最终实现银保双方可持续合作。
目前已有银行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有关银保渠道手续费调降的签约,且部分银行已接受签约协议。
据其他媒体此前报道,部分保险公司近期暂时关闭银保业务销售系统,暂停相关银保产品销售。
据了解,此行为并非停止银保渠道,而是部分保险公司根据“报行合一”新要求,下架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老产品,待备案产品与银行完成新协议签署后会重新上架。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仍然是长期的,并非意味着双方不再合作。
一家股份行财富管理部负责人对此表示,虽然就短期而言,银保渠道或会受到一定冲击,但从长期来看仍利好行业高质量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不改。
同时,某保险公司精算师表示,目前全行业处在产品切换的过程中,产品迭代更新后,需重新与银行签署产品准入,相应的寿险公司内部在产品上线过程中也需要对系统、保全等承保流程进行梳理与更新,这导致产品销量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下降。但从长期看,利好行业发展,可有效帮助行业降低负债成本,实现长期稳健经营。
监管要求“报行合一”,
鼓励佣金递延支付
谈及手续费持续升高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从寿险行业看,多元渠道行销是行业发展经历的必然阶段,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中国寿险行业也已经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寿险公司纷纷加大银保渠道的发展力度;另一方面,从银行业看,银行盈利模式也在发生变化,存贷利差缩减使其对中收的需求提升,而保险产品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在近年资本市场承压的环境下,更受客户青睐,逐渐成为中收业务主力。此两方面的共同作用,推动了银保渠道发展步入快速上升通道,从而推动手续费持续攀升。
降低中间成本,让利于民,助力险企持续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而落实支付手续费规范、遵循“报行合一”,是防止银保渠道手续费无序竞争的重要手段。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报给监管的手续费用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需要跟实际使用保持一致。
今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报行合一”。
《通知》显示,即日起,各公司通过银行代销销售的产品,在产品备案时,应当按监管规定在产品精算报告中明确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列示佣金上限;各公司应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佣金等实际费用应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各公司已备案的银保产品,应于8月31日前补充报送费用结构和佣金上限等内容。
今年7月,保险业协会分批组织几十家人身险公司进行座谈,议题即银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普遍认为,应当将银保手续费控制在合理水平,坚决杜绝小账,并要求与银行确定“总对总”手续费后,“分对分”手续费将不再上浮。
此前,“报行合一”主要应用于车险领域,监管规定,各财产公司在报送商业车险费率方案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在报送商业车险费率方案时,需要报送新车业务费率折扣系数的平均使用情况,以及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
谈及监管推行“报行合一”的目的,有保险公司精算师表示,其目的是强化行业成本管控能力,提升险企专业化经营水平,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优、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实现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另外,上述《通知》还鼓励各公司探索佣金费用的递延支付,通过与业务品质挂钩,实现销售激励的长期可持续性。同时,各公司对产品开发和使用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产品使用行为的管控,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坚决杜绝银保“小账”,
多地启动银保业务自律约定
在执行“报行合一”过程中,需要关注“小帐”歪风和商业贿赂问题,其不仅会败坏行业风气,也会产生商业贿赂,需要保险业和银行业双方共同遏制。
所谓“小账”是指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为抢夺银行代理渠道的份额和网点,在给予其较高代理手续费及佣金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营销人员的“返点”等奖励。
今年8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行业制定了《上海市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2023年版)》,该公约对保险行业人员管理、业务规范、费用管理、自律管理作出规定,强调保险机构须严格遵守审慎合理的银保业务发展规划、预算、政策、费率等指标,合规展业。
另外,该公约还强调,保险机构须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及方式变相增加银保业务手续费,坚决杜绝银保“小账”;保险机构不得签署涉及手续费或变相提高手续费的补充协议等。
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推动“报行合一”、杜绝银保“小账”,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产品中间费用,降低产品价格,真正实现让利于民,同时也使保险公司和银行能够实现长期合作共赢。
当前,银行与保险已在共同探索更多创新的合作方式,未来仍可以在很多方面继续探索与创新:在销售模式上,尝试柜面之外的各种创新模式,如保险顾问或理财顾问模式;产品创新上,银行与保险可以协同开发,使产品功能更符合渠道客户的需求,拓展产品功能,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后援支持上,加强双方培训合作,保险公司在培训上有很好的优势,可以为银行职员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知识培训,并从中渗透保险营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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