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28部门发文:聚焦引导新消费 支持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来源:券商中国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1-03-26

摘要:《方案》提出了24条细则,包括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融资支持新型消费领域,进一步支持在线教育、智慧出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型消费多领域发展,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还提出探索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消费相关用地用能新模式等。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28部门发布《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24条细则,包括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融资支持新型消费领域,进一步支持在线教育、智慧出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型消费多领域发展,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还提出探索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消费相关用地用能新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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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指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对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全面促进消费、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本实施方案是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进一步培育新型消费,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1、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

  《方案》提出,引导社会资本融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或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拓展新型消费领域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在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加强金融支持,加快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广

  《方案》提出,加强金融支持。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管控有效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审慎规范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加大对新型消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完善非接触式金融服务。按照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的原则,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将所有互联网保险业务纳入监管。

  加快推进保险线上化进程,丰富保险产品供给,为互联网场景下的交易、支付、出行等提供更多风险保障。制定发布跨境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完善跨境支付服务相关监管制度。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日韩等境外个人境内移动支付便利化试点工作,提升入境游客境内支付体验。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方案》还提出,加快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推广,优先选择部分新型消费活跃的城市进行试点,着力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

  3、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研究推行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服务

  《方案》提出,有序发展在线教育。

  加快智能技术应用,推动各类综合性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发展。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使用更多数据化、信息化、多媒体化教学工具,改造提升传统教育模式,发展开放式、泛在式、个性化在线学习,拓展多元化的教育新场景。面向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加快研发课程包、课件包、资源包以及共建共享课程,提升教育精准供给。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形成一批高质量在线教育课程,扩大名师名校网络课堂等教学资源辐射,优先针对贫困地区开发在线教育资源。

  在强化财政支持方面,《方案》还提出,研究推行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服务,并将相关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4、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

  《方案》提出,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中国建造”。

  在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方面,《方案》还提出,进一步整合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高质量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等零售网点,完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圈。

  5、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方案》提出,推动车联网和充电桩(站)布局应用。

  开展车联网电信业务商用试验,加快全国优势地区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规模部署。适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6、引导外卖、网约车、电子商务等优化抽成、佣金费用

  《方案》提出,降低平台交易和支付成本。

  引导外卖、网约车、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 佣金等费用,用技术赋能促进平台内经营者降本增效。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创新措施优化移动支付等相关收费,降低中小商户支付服务成本。

  7支持实体医疗机构从业医务人员在互联网医院和诊疗平台多点执业

  《方案》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出台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支持实体医疗机构从业医务人员在互联网医院和诊疗平台多点执业。出台电子处方流转指导性文件,完善技术路线设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发展。

  《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打通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逐步推动医药保数据互联互通,促进健全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形成便民惠民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优先推广针对急诊死亡率高的心血管疾病的智慧监测和医疗服务。

  8、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政企合作建设直播基地

  《方案》提出,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

  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鼓励便利店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供应链,推动数字化改造。发展直播经济,鼓励政企合作建设直播基地,加强直播人才培养培训。开展“双品网购节”等活动,组织指导各地开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提升中小电商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

  9、探索消费相关用地用能新模式,支持专项债用于新型消费发展公益项目

  《方案》提出,优化消费相关用地用能支持。

  对于不适合成片开发的部分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营地及其他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探索符合实际的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模式。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方式,合理增加能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政策落实,支持具备条件的非电网直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严查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确保国家电价政策优惠落实到位。

  在强化财政支持方面,《方案》还提出,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支撑新型消费发展、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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