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规范 IPO对赌打“新补丁” 业内称“把默示改为明示”
来源:第一财经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1-09-16

      监管提补充要求,IPO对赌协议再添“新补丁”?

  有消息称,近日,创业板在审项目陆续接到通知,针对发行人曾存在作为对赌义务人的对赌协议安排,要求此类安排必须不可撤销地终止,且相关股东应确认该安排自始无效。并且,发行人最新一期审计报告必须覆盖自始无效确认文件的签署日,否则可能因为要调整财务报表而暂时不予继续推进下一阶段审核。

  第一财经记者就此询问了券商投行人士、证券律师、拟IPO企业负责人等多方,有保荐代表人透露,前段时间有所听闻。另有多位投行人士表示暂未收到通知,也未听说IPO对赌方面有新规定出台。

  “最早听说是9月初,应该是创业板审核中注意到了有关情况。”上述保代说。

  记者同时了解到,部分企业在上市前夕解除了对赌协议。一家拟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称,目前的补充要求主要是针对自始无效,更加严格了。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在申报前我们股东就配合公司解除了对赌协议,毕竟我们本来也没有什么对赌的条款,之后也再次请股东确认过对赌协议是自始无效,比较早就进行了规范。”他说。

  多方人士认为,上述规定主要是“把默示改为明示”。而目前,投资机构一般不会和发行人直接对赌,对此亦有明确禁止规定。因此,预计关于IPO对赌的补充要求不会影响多数在审企业IPO进程。

  对赌“必须不可撤销终止”“自始无效”

  监管进一步规范“对赌协议”,拟上市企业IPO、投行保荐再生波澜?

  市场传闻称,日前,多个创业板在审IPO项目陆续接到“清理”对赌协议的窗口通知,要求针对发行人作为对赌义务人的安排必须不可撤销终止,且相关股东须确认该安排“自始无效”。另有知情人士透露,根据发行部安排,各板块都将执行这一口径。

  不过,记者了解到,上述通知或仅有部分券商收到,主要是项目出现类似情况的券商。

  “我们的项目不涉及(这种情况),具体情况不清楚。”有华南地区投行人士透露。他同时表示,投行挑选项目时并不会特意避开该类型(有对赌)。

  沪上某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记者,未收到相关通知,也未听闻有新规定,他判断上述情况“可能是个案”。

  “对赌协议是有明确规矩的,在监管问答中都有,没听说有新规定。我们都是按照监管问答掌握的。”北京地区中型券商投行人士也表示。

  必须不可撤销终止、自始无效,如何理解?

  有头部律所证券律师对记者表示,这类对赌协议一般会约定,如果上市不成功,对赌协议效力恢复,“现在的意思是,这样也不行,要终止”。

  他同时表示,问题实质是会计问题,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对发行人而言是一笔负债,如果相关条款对公司不能自始无效,发行人会计报表需要调整,财务数据可能会有很大变化。

  “上报材料时说终止了,撤材料之后又撤销了终止,那就相当于是为了审核而终止,是一种虚假终止。如果并不是真的终止了,那么之前的会计处理也就有问题了。”前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告诉记者。

并非“新补丁”

  不过,市场高度关注的IPO对赌协议老问题,也因此再被牵出。

  “IPO对赌一直是监管重点关注问题。”北方某券商投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证监会去年6月修订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规定了四种对赌可以不清理的情形。业内曾视其为,监管层对IPO对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的松绑。

  据文件,投资机构在投资发行人时约定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的,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响等,并进行风险提示。

  去年5月,富仕电子创业板IPO过会,由于其带有生效对赌协议,业内普遍认为,富仕电子的成功过会标志着对赌协议已经不是IPO的实质性障碍。

  但如今,IPO过程中的对赌安排面临监管补充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这并非新要求。

  “大量对赌本身就是和大股东赌,而不是和发行人赌的了,只有少量的需要规范。”王骥跃认为,此次的规范要求是会计处理问题,并非法律问题。如果只是上报前清理无效,在报告期内其他时间有效的对赌协议,按照会计准则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而大多数公司并没有这么处理,相当于是默认了自始无效。所以审核时才提出要求,确认整个对赌协议自始无效,不能用默认的方式。”他说。

预计影响面不大

  据传闻,通知还要求,发行人最新一期审计报告必须覆盖自始无效确认文件的签署日,否则将不予推进下一阶段的IPO审理。

  这是否意味着,部分企业IPO审核进程将受影响,或将推迟?

  “基本没什么影响,这个要求不是现在才提出来的。而且,本身发行人直接对赌的情况就很少,早就要求只能大股东对赌了,有接到通知的项目就没多少。这就是中报补进来之前提醒一下。”前述券商保代认为。

  范围方面,据悉,要求仅针对发行人作为对赌义务人的对赌情形,实控人或大股东与投资者之间的“股东对赌行为”或不在此列。

  “对赌方面,各板块掌握的政策基本一致,可以跟股东对赌,但是不能跟公司对赌。如果只是跟股东进行对赌的话,应该不至于影响公司。即使是清理对赌,依然是围绕这个本意来做。”有北方地区投行董事对记者分析称。

  他认为,清理对赌协议,应该也是围绕这一基本原则。“可能在某些局部有所收紧,但是预计不会全面禁止对赌,只要不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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