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超百只新股成功上市,然而也有数十家公司与A股擦肩而过,无缘上市。
记者综合梳理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披露信息发现,截至6月13日,今年沪深两市86家拟上市公司IPO项目终止审核,其中,51家来自创业板,23家来自主板,12家来自科创板。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为公司主动终止,少数则为项目审核被否。
主动撤回申请成为今年IPO项目被终止审核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公开信息,前述86家终止IPO项目的公司中,77家源于相关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材料,占比约90%。记者注意到,主动撤回申请多发生在相关IPO项目被二轮或三轮问询之后。
“经过发审委员会问询和监管机构的穿透式监管,有些企业实控人明确自身尚且没有达到相关公开发行条件,进而主动撤回申请。”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问就撤”背后的原因也不尽相同,主要是企业客观条件变化及主观原因所致。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对记者表示,客观上来看,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从原本符合上市条件变为不具备上市条件,这种企业可能在符合条件时重新提出IPO申请。
“此类企业可能在申请过程中,受时间节点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发生变化或存在突发事件导致企业主动撤回申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记者表示,部分拟上市企业可能存在“带病闯关”现象,在审核过程中被监管机构发现或怕被发现而主动撤回申请。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企业出于申请材料疏漏而作出撤回决定。据高培杰介绍示,部分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在已提交或待提交的材料内容上存在疏漏,使得上市公司撤回IPO申请。
田利辉表示,有些IPO项目主动撤回,源于发行人发现保荐材料不够充分和确实,尚需时日进行有关文件工作。此外,也存在发行人认为当前市场估值严重低于预期进而撤回IPO申请的现象。
“多数主动撤回IPO的企业在程序或实体上存在一定问题。”辽宁宝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丹律师对记者表示,近年来,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审查事项规定,震慑了企业“带病申请”行为,提高了过审上市的公司质量。同时,严监管也引导保荐机构归位尽责,为证券市场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近期,深交所对两位保荐代表人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该两位保荐代表人在服务丰盛光电IPO项目时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全面核查验证,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存货管理内控缺失、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形。
田利辉认为,我国坚持穿透式监管,不断提升信披质量,对于保代等市场主体进行终身追责,这有助于证券市场严格落实发行上市的标准,提升IPO公司质量,从而在源头上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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