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6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看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67家企业。
海看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参政、仓勇。这是中泰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5单IPO项目。此前,1月14日,中泰证券保荐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4日,中泰证券保荐的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3日,中泰证券保荐的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中泰证券和浙商证券保荐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0月28日,中泰证券保荐的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表决。(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海看股份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PTV业务和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其中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7.3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广播电视台持有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海看股份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17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均为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海看股份拟募集资金8.58亿元,用于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IPTV业务与商业视频网站、有线电视及互联网电视存在共同的上下游,且呈现竞争性格局。请发行人结合山东省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说明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市场份额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及具体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IPTV基础业务是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收入结构等情况,说明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增长放缓后的经营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实控人山东广播电视台支付播控费,定价依据不同于可比公司。请发行人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应对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增长放缓风险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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