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保健品公司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合股份”)在主板IPO发审会上被暂缓表决,公司的首发申请再次按下“中止键”。事实上,早在2015年5月,百合股份就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在2019年6月结束辅导,进入IPO申报、排队的队伍中,但却在当年10月份宣布终止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主营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百合股份却屡屡被曝出产品检验不合格、非法添加等质量问题,生产车间不清洁等生产管理缺陷,和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等违法宣传问题。
此次IPO,公司此前暴露出的问题依旧存在,且在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数量不减反增。以及除了产品质量、内控管理存疑之外,公司披露的招股书还存在多处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公司违规处罚情况未披露等情形,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真实性同样存在问题。
多处信息披露不一致
综合比对百合股份2019年6月份递交的招股书申报稿、2020年6月份递交的招股书申报稿、2021年5月份递交的招股书申报稿发现,公司前后3版招股书在业务描述、核心技术数量、财务数据——电力采购、及与关联方丽景旅行社的关联采购中,均出现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图片来源:根据公司招股书内容制
例如,在电力采购方面,百合股份2021年及2020年版招股书显示,公司2017年、2018年采购的电力金额分别为1039.5万元、1055.66万元,而2019年版招股书却显示,公司上述年份的购电金额是1216.21万元、1227.71万元。新版招股书相同年份的购电金额分别比老版招股书少了176.71万元,172,05万元。
在关联交易方面,百合股份2021年及2020年版招股书显示,公司在2017年、2018年与关联方丽景旅行社,发生的关联采购分别为62.86万元、192.97万元。公司2020年及2021年版招股书显示,百合股份监事会主席刘兆民的妹夫田书璟持有丽景旅行社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但在2019年版招股书中,公司对这层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均未提及。
多项处罚未披露
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渠道发现,百合股份在2017年-2020年期间,存在多次、多个产品检验不合格,以及违规宣传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片来源:本网记者据政府公告制
例如,在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的2018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百合股份发布的“百合康牌苦瓜洋参软胶囊”的产品广告存在篡改保健食品广告批准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功效。
2017年5月,在《2017年湖北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名单》中,百合股份因生产的“百合康牌越橘叶黄素软胶囊”刊播在湖北广播电视报的广告,存在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等问题,被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暂停该产品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销售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或时段,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2018年3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保健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全省共完成专项监督抽检272批,其中合格样品271批次,不合格样品只有1个批次,就是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康牌鱼油软胶囊。
2018年,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出,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正康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源生堂牌海狗人参丸,检出非法化学物质西地那非,检出值为3.1μg/g;总汞(Hg)检出值为0.56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mg/kg)高出86.7%。
以及2020年6月,山西省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出,百合康牌苦瓜西洋参铬软胶囊中瑞格列奈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百合股份前后3版招股书的报告期覆盖的时间从2016年到2020年。但对于上述发生在公司报告期内的违规及处罚情况,公司在各版招股书中均未提及,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真实性存在问题。
多项产品多次抽检“不合格”
作为一家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百合股份曾称其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立身之本。但实际上,百合股份产品的违规问题却“层出不穷”。
根据公司招股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渠道通报发现,报告期内,百合股份旗下多个产品多次发生非法添加、未按配料进行生产、卫生标准不合格等问题。
其中,2018年,百合股份制作的源生堂牌海狗人参丸,被检测出添加违规添加剂“西地拉非”,产品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同年,公司的百合康牌褪黑素维生素B6胶囊被检测出水分含量不符合标准,以及西洋参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马鹿茸软胶囊被检测出配料记录与原料出库单、领料单内容不一致,产品缺少部分检验项目。
图片来源:根据公司招股书、政府公开渠道等内容制
值得注意的是,百合股份在2013年发生“未按批准的配方生产”的情况在2018年再次出现。2017年被检查到的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也在2018年同样被检查发现。
多次违法违规
据统计,百合股份在2010年-2020年期间,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重复违反《食品法》及《广告法》《海关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具体情况如下表格列示。
在本次申报的报告期——2018年-2020年期间,百合股份违法违规的情形也并未减少。
图片来源:根据公司招股书、政府公开渠道等内容制
其中,2018年,百合股份“百合康牌苦瓜洋参软胶囊”的产品广告存在篡改保健食品广告批准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功效等问题被指虚假宣传。同年,公司被抽检出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管理、检验等方面存在问题,软胶囊车间原料桶不清洁且存在混用情形,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出具飞行检查警示函通告。
2019年,百合股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审查的含有介绍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等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2万元。同年,公司还因未按照《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再注册)受理有关问题的通告》的规定及时为蛋白粉产品批准证书提出再注册申请,被罚款5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百合股份还疑似存在未取得批准而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的制品-鹿茸粉生产、销售西洋参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马鹿茸软胶囊的情形。
百合股份在招股书中称,根据2021年最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仅“野外种群”的马鹿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而公司产品的马鹿来源均为“上游供应商利用合法驯养繁殖的马鹿制成,不涉及利用野生马鹿的情况”。公司根据“法无规定皆可为的原则,暂不需要办理马鹿鹿茸粉利用的特殊标识。”以及“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相关规定,再从其规定。”
“法无规定皆可为”似乎是百合股份为自身设置的“安全线”,但这又如何解释公司在报告期内频频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呢?再三“踩雷”产品质量、公司问题林林总总、层出不穷是导致公司被暂缓表决的原因吗?公司最终能否成功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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