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IPO:招股书信批涉不实、经营风险涉隐瞒
来源:中宏网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1-01-22

摘要:IPO上市本是利好之事,通过招股书信披,引入资本推动企业发展。然而披露的采购额与商家销售额不对等、经营中商品高买低卖、重要风险信息涉嫌选择性披露等若干疑点处处皆存,不知共同药业招股书是在糊弄谁。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共同药业)作为国内最大的甾体激素起始物料、中间体和原料药生产商之一,虽在多种产品生产技术上取得了领先的成果,获得了诸多的荣誉,但自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后,其招股书多处披露信息仍引发颇多质疑。

       部分披露数据或存在不实

  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末,共同药业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分别为9712.97万元、9947.01万元、17273.66万元和21156.8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11%、22.75%、37.16%和104.70%。发行人声称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位于产业链上游,与下游客户以赊销方式结算等因素所致,且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

  经梳理,共同药业所披露的应收账款额或存在不实现象。

  以天津市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药集团)为例,招股书披露应收账款中,天药集团2018年和2019年欠款分别为5875.73万元、5485.83万元,分别占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55.75%和29.98%。

  天药集团2019年财报虽显示,截止2019年末,所欠共同药业年限在1年之内、1--2年的货款金额为5485.83万元。但2018年财报显示,截止2018年末,所欠共同药业年限在1年之内的账款则为5505.73万元。

图片1.png

(图片来源:天药集团2018年财报)

  在共同药业的采购金额中,同样存在类似情况。

  招股书披露,2019年在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溢多利)采购额为7562.83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21.40%。

图片2.png

(图片来源:溢多利2019年报)

  而据溢多利2019年报,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并没有哪家采购额为7562.83万元。按照共同药业披露数据,显然应在前五大客户之列。

  共同药业招股书数据疑点还体现在社保缴纳人数数据方面。

  2017年、2018年、2019年,招股书披露员工人数分别为311人、389人、499人。同时披露该三个年度缴纳社保人数分别为256人、348人、450人。

  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该三年间公司缴纳社保人数分别为58人、67人、89人,且2017年企业披露从业人员为100人,远不足招股书所披露的311人。

图片3.png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企业年报与招股书数据孰真孰假不得而知。貌似共同药业或存在逃避“非税收征管”之嫌。

  不合常理的高买低卖

  共同药业的招股书中,既向客户采购又向客户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同时一种商品既买又卖的现象同样不少。

  招股书介绍中,共同药业的产品分为自有产品和非自有产品两大类,而17a-羟基黄体酮属于非自有产品之列。

  在17a-羟基黄体酮的采购与销售中,经计算,2017年该产品从远大信宜采购价为60.684万元/吨,向仙居仙乐销售价为59.82万元/吨,每吨倒贴8640元;2018年该产品从仙居仙乐采购价为83.14万元/吨,向远大信宜的销售价81.04万元/吨,每吨倒贴2.10万元。

图片4.png

(图片来源:企业招股说明书)

  同样,2017年向天津金汇采购17a-羟基黄体酮单价为66.68万元/吨,向河南甾体销售单价为61.54万元/吨。可见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

  在同一个年度里,共同药业中间产品高价买进低价卖出,不知是在学雷锋还是在做公益。

  此外,共同药业一方面披露17a-羟基黄体酮未非自有产品,一方面却将其计入在自有产品销售表中。2017年该产品销售额分别为715.01万元,占当期营收的2.14%。

图片5.png

(图片来源:企业招股说明书)

  而在共同药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公示名单中,该产品并没有出现。

图片6.png

(图片来源:企业招股说明书)

  此外,天工网信息显示,共同药业有个关于17a-羟基黄体酮的项目2013年5月早已完工,不知7年间该产品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的情况。

图片7.png

(图片来源:天工网)

  此外,共同药业招股书还疑似存在对若干处重大风险因素选择性披露情况。

  风险信息疑选择性披露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4.95%。据企查查信息,自2019年以来,该企业及其法人因信披违规、违规交易等行为被监管五次处罚。

图片8.png

(图片来源:企查查数据)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股东,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企查查数据显示,该企业处于有效期的股权4次出质且作为被告11次被起诉。但这些风险信息招股书中只字未提。

图片9.png

(图片来源:企查查数据)

  关于制药行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方面,共同药业招股书虽声称,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企业废气、废水及噪声均针对产污情况,安装有相应的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数据均未出现超标;各正在生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但襄阳市政府网站披露,2018年11月9日,襄阳市环保局在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示中,共同药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水处理站曝气存在异味气体等情况;2018年6月,该公司年产8000公斤的康力龙项目完成“三同时”竣工自主验收,但自2014年以来“三同时”竣工验收一直未取得批复。且2016年宜城市环保局针对其“三同时”未验收问题处罚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

图片10.png

(图片来源:襄阳市政府网站)

  此外,招股书中虽然对FB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告信及来龙去脉做了简要陈述,但对一些关键语,如FBA认定的“原料药根据FDCA的501(a)(2)(B)以及21U.S.C.351(a)(2)(B)被认为是掺假药品”等内容并未陈述。显然存在避重就轻之嫌。

图片11.png

(图片来源:GMP办公室网站)

  这些重要风险因素,虽然不知在未来的经营中,是否可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埋下了隐患之雷。

  此外,共同药业部分专利所属权尚存不确定性。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取得18项专利。然而其中一项名为“一种离心式空压机械减震固定装置”,专利号为ZL2017206606029的实用性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并没有该专利的任何信息。已申请且处于实质性审查的12项专利中,除尚未取得的外,有三项专利为共同药业和湖北工业大学共同持有,并非共同药业或其子公司独享。

  对于其研发能力的质疑,此前9月下旬,深交所也发函要求共同药业从药物原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技术等方面到已授权的专利及尚未有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披露是否具备持续研发支持及业务可持续性。

  显然,深耕甾体药物行业多年,又收获颇多荣誉的共同药业此次创业板IPO能否被公众接受认同仍需观察。



郑重声明:智慧观察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