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言》出版商龙版传媒拟IPO 二股东既是客户也是供应商还是竞争对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1-05-28

摘要:值得一提的是,龙版传媒第二大股东中教股份既是其客户,也是供应商,还是竞争对手。另外,龙版传媒的子公司众多,管理问题构成挑战。在报告期内,公司出现过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出版发行丛书存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很多人在中学时代读过《格言》,如今,该杂志的出版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准备冲刺IPO。

  值得一提的是,龙版传媒第二大股东中教股份既是其客户,也是供应商,还是竞争对手。另外,龙版传媒的子公司众多,管理问题构成挑战。在报告期内,公司出现过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出版发行丛书存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5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拟IPO相关事项致电龙版传媒,但无人接听电话。记者在5月19日发送了采访提纲,而截至记者发稿,尚未获回复。

  土地处置致净利润波动

  2017~2020年上半年,龙版传媒分别实现营收13亿元、14亿元、15亿元、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712.8万元、2.2亿元、1.3亿元、5782.98万元。不难发现,龙版传媒的净利润波动大于营收,且并不如营收出现逐年增长。不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净利润变化与营收趋于一致。同期,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222万元、7677万元、1亿元、4324万元。而在2018年,公司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高达1.2亿元。公司解释称,2018年度公司处置了位于学府路27号、复旦路35号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等资产导致当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较大。

  另外,龙版传媒需要注意教育政策变动风险。龙版传媒是黑龙江省唯一取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公司。2017~2020年上半年,公司向黑龙江省教育厅结算的中小学免费教材收入分别为2.62亿元、2.5亿元、2.61亿元、1.2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17%、18.07%、17.28%、20.45%。

  从毛利率看,公司综合毛利率一直维持在40%以上。然而眼下的纸张涨价或将影响龙版传媒毛利率。受下游需求复苏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国内造纸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以出版板块成本构成为例,去年上半年,纸张费用成本达3889万元,占比达23.77%。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纸张就曾出现一波涨价潮。2018年公司印务板块采购纸张1.49亿元,2017年这一数据不到1亿元。当时,为保证教材教辅的及时供应,龙版传媒印务板块通过物资公司加大纸张的采购以保证教材教辅主要原材料的充足供应,导致当年纸张采购金额较高。

  龙版传媒是2013年由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版集团)及子公司东北数媒发起设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黑龙江省财政厅100%持股的出版集团直接持有龙版传媒64.02%的股份,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股份)是龙版传媒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25%。截至去年6月30日,出版集团也持有中教股份2.99%股权。中教股份的众多子公司中,最出名的自然是人民教育出版社。

  报告期内多起违规行为

  实际上,中教股份在2017年到2019年都是龙版传媒的主要客户。2019年,中教股份是龙版传媒的第四大客户,对应收入1411.76万元。同时,中教股份也是龙版传媒的主要供应商。2019年,中教股份是龙版传媒出版板块外购原材料的第一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572.4万元。有意思的是,中教股份还是龙版传媒的竞争对手。

  “关联交易关系到IPO申报企业业务独立性、业绩真实性及内控有效性,一直是发审委审核的重点,尤其是关联方还集股东、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于一身。”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这类企业IPO需要重点注意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占比,重点披露关联交易的原因、真实性和必要性、决策机制和定价的公允性、对申报企业业务独立性的影响、是否具有完善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等问题。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12家一级全资子公司、89家二级全资子公司和2家三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包括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而子公司众多也对龙版传媒构成管理压力。比如在报告期内,龙版传媒出现超范围、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情况。其中,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员工达15人,占用工人数的14.29%;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占比更是达21.1%。这部分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装卸工、理货员、打包员、图书架位管理员等岗位。截至2020年6月30日,神童画报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达90%。

  报告期内,龙版传媒也出现多起违规行为。比如2017年9月7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龙版传媒子公司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间合作出版发行的“儿童典藏馆”系列丛书封面内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美术社处以9万元罚款。2017年5月24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向龙版传媒子公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黑新广罚决字(2017)第1号),认定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增广贤文〉点评:与心灵的对话》图书抽检编校差错率不合格,决定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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